晋江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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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泉州市知识产权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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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增强知识产权意识,促进科技创新和进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和提升城市竞争力中的作用,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07〕27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知识产权工作全局,立足于建设创新型晋江的战略要求,弘扬“创新、创业、创造”精神,落实“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动作、重在实效”的要求,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科技、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我市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深入实施,市政府经研究,决定成立晋江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建辉(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洪于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吴清滨(市政府副市长) 蔡萌芽(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黄少伟(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庄能宗(市法院副院长) 陈国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唐春晓(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诗从(市经济发展局局长) 谢陆伟(市商务局局长) 洪 勇(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飞跃(市科技局局长) 黄延艺(市文体局局长) 李金育(市工商局局长) 粘建通(市质监局局长) 何明耀(石狮海关副关长) 林国斌(市药监局局长) 刘文敏(晋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庄铭理(市财政局局长) 许雄飞(市人事局局长) 林 峰(市司法局局长) 庄应端(市教育局局长) 蔡育树(市科协主席) 柯孙毓(市总商会常务副会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吴飞跃同志兼任。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初步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水平持续得升。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提高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水平。依法查处和制裁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保护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知识产权在科技、经济和社会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区域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具体目标
(1)知识产权的产出水平有较大提升
全市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数量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趋势,同时在质量上有明显的提高,特别是发明专利申请、国外专利申请有较大的增长。力争全市年专利申请和授权量的增长率达10%,至2009年全市专利申请量达到每万人13件。
(2)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有较大提高
进一步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企业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工作水平,提升其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争取5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10%以上的传统产业企业拥有不同形式的自主知识产权,至2009年培育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15家以上。
(3)知识产权资金投入持续增加
加大知识产权专项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落实知识产权有关优惠政策,形成有效的知识产权发展激励机制。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深入开展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报、专利评奖、 专利项目实施、品牌之都建设等工作,引导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加强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促进一批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品牌之都内涵。 (4)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得到加强
以保护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为重点领域,严厉查处和打击专利侵权、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查处假冒商标、制售盗版等各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积极推动跨部门、跨地区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加强对外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
(5)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
加强对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知识产权工作者、科技人员、青少年等的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培养一批能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知识的高级人才。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途径,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意识。
四、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成立知识权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同时,加强司法、科技、工商、文体、质监、经发、商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的衔接与交流,协同配合,逐步形成整体推动、共促发展的局面。
(二)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面向社会公众和广大企事业单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墙报、标语、“广场活动”、“三下乡”等载体作用,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及时报道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展示我市良好的投资环境。特别是在每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后、“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通过开展大型的宣传咨询活动、制作专题访谈电视节目,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的良好社会氛围。把知识产权知识纳入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提高全市机关干部知识产权意识,打造高素质的知识产权工作队伍,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帮助企业培养懂法律、通业务的知识产权工作人才,适应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需要,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并依法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青少年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工作,在中小学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推广创造发明课程,开展“创意大赛”、“知识产权知识竞赛”等实践活动,培养、激发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
(三)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和实施
围绕我市的产业发展,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指导、促进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推进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和深化。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到研发、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在项目立项前和研究开发过程中进行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检索与查新,避免侵权和低水平重复研究,确保项目完成后适时取得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加大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的力度,不断提高技术创新水平。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实施专利技术标准战略,在研发技术及时获取专利后,争取形成企业技术标准或行业技术标准,并积极参与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以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加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立足晋江产业、企业的实际和发展需求,加强知识产权资源的整合、开发和运用,以政府为主导,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信息互动、知识产权对接交易、知识产权应用服务等服务,为企业自主创新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信息和智力支撑。
(五)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以推动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为目标,围绕我市的五大传统产业和新兴行业,选择30家技术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意识强的重点优势企业作为知识产权试点或示范单位,重点联系、重点支持,通过建章立制、培训教育、战略指导、业务交流、专项服务等工作,推动试点示范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使越来越多的企业能自觉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企业。
(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激励机制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晋江的决定》、《晋江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调整充实打造品牌之都鼓励政策的通知》等政策措施,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发展资金,组织开展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报,每年评选一次晋江市专利奖和扶持5个以上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项目实施,鼓励和调动全市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踊跃开展发明创新并及时申请专利,提升我市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水平,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品牌经营,推进“晋江制造”向“晋江创造”转变,对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 “中国出口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誉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调解专利纠纷、依法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以及假冒商标、盗版等侵权违法行为,维护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单位的相互配合和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每年组织1~2次知识产权专项打假行动,打击制裁各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畅通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沟通,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犯罪活动。指导和帮助出口型企业妥善处理与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纠纷,提高其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纷纷的能力和水平。
(八)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
扶持专利代理、评估、咨询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中介机构监督和管理,创造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指导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推进行业知识产权自律和维权工作,逐步形成自我保护、自我约束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知识权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加快市知识产权局筹建工作,加强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知识产权工作,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与干部业绩的考核体系,实行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工作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二)加强宣传培训
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及时报道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对典型侵权案例进行曝光,不断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业专业人员的培训。结合普法宣传,推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
(三)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引导
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用于专利申请资助、专利技术的实施、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表彰等工作。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职责,在项目立项时,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给予优先扶持。项目考核验收和成果鉴定时要增加知识产权考核量化指标,引导企业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
附件:晋江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任务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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