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确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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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侨乡科技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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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500元
日前,记者从泉州市政府农业办公室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促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结合泉州市实际情况,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努力实现五大目标,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五大目标为:一是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基本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较强优势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区域分布格局,全市畜牧业、渔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达到30%和35%;农业组织化、产业化、标准化和外向化程度显著提高,省级农业产业化、农业企业达20家以上。3次产业协调发展,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35%,农村小城镇人口比重≥35%,全市城镇化率达60%。 二是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500元,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达1万元以上;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0%,农民文化娱乐支出比重≥7%,农民生活信息化程度≥60%,农村居民基尼系数0.3~0.4,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70%以上,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5岁。 三是逐步改善乡村文明。50%乡镇建成市级以上文明乡镇,30%村建成县级以上文明村,35%以上的农户成为文明农户;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杂费;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每个建制村至少有5名农技人员;全市80%以上的乡(镇)、村达到文化先进创建标准,沿海地区100%、山区80%以上的村达到农村宣传文化阵地“五个有”要求。 四是建设村容村貌。农村规划、建设科学合理,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沿海各县(市、区)建制村公交客运班车通达率达95%,山区县建制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85%。农民居住质量指数≥75%。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58.7%以上。乡村的绿化覆盖率、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不断提高,有垃圾箱、垃圾转运场、无害化公厕等环卫设施,卫生管理队伍健全。乡村排水、排污系统畅通,垃圾、污水得到处理。 五是建立管理民主体制。70%以上的乡、村党组织达到“五个好”目标要求。村级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健全,100%的建制村施行村务决策听证,70%以上的建制村实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农民对村政务公开的满意度≥85%。 据悉,当前,我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正面临着许多有利条件和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方面,中央解决“三农”问题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思路,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为我市加快“三农”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与社会氛围。另一方面,我市近年来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了一定的物质基础。此外,我市农村建设已经具有一定基础,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加快,道路、饮水、电网、通讯等基础公共设施开始改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读书难、行路难、住房难、饮水难、医病难等问题逐步解决。□本报记者黄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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