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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被定为国家重点建设中心
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发挥重点地区在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建设的示范作用,国家科技部高新司决定,今明两年组织实施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重点省行动”。经省科委申请调研及专家评审,辽宁、江苏、山东、河南、福建五省首先被批准参加“重点省行动”。
日前,泉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与国家科技部高新司签订了项目任务书,成为全国唯一一家被列为参加此次“重点省行动”的地市一级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泉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将围绕生产力促进中心重点服务业务建设项目的任务,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中心作为国家重点建设中心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大在信息服务、人才培训、技术与人才引进、推广共性技术、企业咨询诊断等方面的服务力度,努力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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