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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委反腐办《关于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的通知
副标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2

市地震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泉州市委反腐败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泉委反腐办[2006]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

泉委反腐办[2006]3号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
  200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过一个祥和喜庆、廉洁文明的元旦、春节,现重申有关事项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增强自律意识,严守纪律要求
  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端正党风政风的关键,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元旦、春节是各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易发多发期。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过好廉洁关。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切实做到防微杜渐。一是严禁违反规定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一律先停职,再按照规定处理。二是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探亲、旅游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向有关组织人事部门报批。三是严禁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记录在案。四是严禁以任何形式参加赌博(包括“六合彩”)。到国(境)外赌博的,一律从严惩处。五是严禁领导干部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领导干部不但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作风,严禁奢侈浪费的腐败行为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八荣八耻”和“两个务必”的要求,认真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本着从简、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活动,精简各类不必要的节日庆典和联谊活动。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搞无实质性内容的相互走访活动。不准借“两节”之机违反规定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和滥发钱物;不准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下级机关不得到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准上级单位接受下级单位的馈赠,下级单位不得向上级单位或领导赠送土特产品或其他礼品;不准接受单位、企业或私人安排的旅游活动或家庭年夜饭;不准巧立名目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乱摊派乱收费;不准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不准用公款为领导或机关购买和赠送花卉、花篮。
  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减少面向基层和企业单位的各类检查评比,严格控制各种会议。要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开展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倡导,通过捐款捐物、入户访视等方式,体现对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群众的亲切关怀,体现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三、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营造廉洁过年的和谐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制定计划,加强对元旦、春节这一重要时段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把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宣传报道的重点,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宣传廉洁自律的先进典型和廉洁过年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规定,学习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林文杰同志在全市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时的讲话,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岗位和重点领域的宣传教育。通过及早部署、广泛深入、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做到及时提醒,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要不断创新教育的载体和方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增强教育的感染力、说服力和有效性,积极营造廉洁过年的和谐氛围。
  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带头遵守并组织落实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实。各级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党风廉政监督员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并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请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在2007年2月27日前,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书面上报市委反腐办。


中共泉州市委反腐败工作小组办公室
2006年12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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