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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泉州市重大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副标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7

各县(市、区)科技局、泉州市经济开发区科经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推进科技创新,鼓励社会力量投资科技事业,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平竞争,保障科技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科技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现将《泉州市重大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反馈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便今后进一步修订完善。

 

附件:泉州市重大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科技  重大项目  招投标  暂行办法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财政局、计委。

泉州市科技局综合管理科         20048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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