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科技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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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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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关于印发《泉州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精神,科技局直属各单位应于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局党组上报本单位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
报告的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年度计划及组织实施的情况。
2、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分工,班子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
3、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4、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加强效能建设,以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
5、深化制度改革,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公开办事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情况。
6、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的情况。
7、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8、其它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或情况。
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实行报告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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